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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06-06 19:15:00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程序及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关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2299号 

联系电话:0434-6126005 

传真号码:0434-6126019 

邮政编码:136001 

电子邮箱:spjkqbgs@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四平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到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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