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3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349号)要求,根据“一年一次更新评价,三年一次全面评价”的工作规程,为更加全面掌握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现公开征集作业单位、公开进行询价,以报价低为优先,确定资质作业单位:
1、项目名称
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全面评价)
2、项目内容
(1)项目类型
服务类
(2)项目预算
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工作人员津贴、交通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通讯费、人力成本、培训会议支出、税费等费用。
3、报名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有关规定,且具备在四平市开展此项服务资质;
(2)供应商须为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
(3)报价作业单位可在2024年5月8日下午3:00前,到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纸质版报价单进行报价。
需要报价单位提供行业资质证明(土地评估)、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公开询价起止时间
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8日。
单位名称: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箱:1419138447@qq.com
邮寄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土地管理中心
联系人:冯喆 联系电话:0434-333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