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进行《四平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及规划背景
四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位于四平市中心城区东北部,成立于1998年,为省级开发区,总面积为23.51km2,四至范围为:西起东山大街,东至东环城公路,南至南四纬路,北至北环城公路。经开区管委会于2013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四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通过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2016年对局部用地性质做调整。
2017年,四平市人民政府将经开区用地面积扩大到48.16km2,为把握科学发展观,合理指导土地利用,实现区域产业、经济及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开区管委会编制了《四平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2017-203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对分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由原四平经济开发区和四平市东南生态新城两部分构成,其中原四平经济开发包括城东村、长发村、河夹信子村、立业村和小塔子村五个乡村。规划总面积约48.16平方公里。
(3)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
近期:2017-2020年;
远期:2020-2030年。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434-6126018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适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z5t9E-GV1t179IxUfrokQ
提取码:s9zp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调查表通过邮箱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