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坚决预防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区发生传播和扩散,全面保障我区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实行日报告制度。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制订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且从即日起,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本单位外地职工返平及本地职工外出过节返平等情况,做好返平人员返回日期、乘车或飞机班次、是否发生感染症状等信息的统计,于每日下午14时之前向开发区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二、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在企业院内悬挂条幅、LED屏幕显示等方式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宣传,在厂区门口等明显位置设置“外地返平人员登记”警示标志,提高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和对警惕性。
三、做好疫情突出情况处置工作。自疫情发生地返平的外地职工,建议返平后自行在家隔离2周。如外地返平职工或其他职工出现发烧等感染症状,应及时做好隔离工作,防止“人传人”状况发生,并与我市传染病医院、中心医院联系进行救治处理,同时向开发区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各单位要做好日常防护相关工作,保证日常消毒和企业员工防护保障等措施。
经济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联系电话: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联系电话:胡晶 13844400042
工地与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联系电话:
刘景才13904345977(建筑企业)
张 建13404346333(商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