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进行《四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及规划背景
四平经济开发区,位于四平市中心城区东部,成立于1998年,为省级开发区,最初规划面积1.9km2,2017年,四平市人民政府将经开区用地面积扩大到48.16km2;2020年6月,四平经济开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四平市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四办发[2020]12号)要求,与吉林铁东经济开发区进行整合,于2020年8月完成整合工作。整合后的开发区位于四平市铁东区城区东部,规划面积71.41km2,合并后统称为四平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559号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发〔2011〕14号文《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需对四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由原四平经济开发区和吉林铁东经济开发区两部分构成,其中原四平经济开发包括城东村、长发村、河夹信子村、立业村和小塔子村五个乡村;吉林铁东开发区包括原四平铁东经济开发区、四平市专用汽车产业园区和四平市机械制造产业园区。规划总面积约71.41km2。
(3)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其中: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耀光 联系电话:0434-3337770
邮箱:spjk6126005@163.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适 联系电话:0434-3620655
邮箱:spepi@163.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JpB9FBKrax0WGY0W8O20w
提取码:1sx8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调查表通过邮箱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